日前,建湖县民宗局分片组织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宪法修正案,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会议指出,两教团体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按“宗教政策法规月学习活动”要求,做好宪法的学习。一是两教团体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二是学习宪法要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结合。三是在学习基础上,把宪法的基本精神带入到教规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